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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土地纠纷事件:奉谁的旨敛农民的财要查清楚

番薯壳 每日乐评 2024-04-27

开鲁县土地纠纷事件:奉谁的旨敛农民的财要查清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事件。

多位种植户在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下,却遭到镇、村干部的阻挠,要求缴纳所谓的“增补承包费”才能下田耕种。

其中,村委会副主任公然称“110来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而镇政法委委员则声称“别找我,我不懂法”。


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当地一些干部目无法纪的恶劣行径,更凸显了权力滥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严重破坏。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石。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权力的任性妄为和法治的苍白无力。

村委会副主任和镇政法委委员作为治理一方的干部,本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但他们却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践踏农民的合法权益。

更为讽刺的是,当被问及为何阻拦农民耕种时,镇政法委委员竟以“不懂法”为借口。

这种对法律的漠视和无知,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更是对人民赋予权力的极大背叛。

作为政法干部,本应是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和执行者,却如此堂而皇之地宣称“不懂法”,这究竟打了谁的脸?


事实上,这些干部并非真的不懂法,而是他们觉得手中的权力大于法律。

在他们看来,权力就是一把可以随意挥舞的利剑,可以随心所欲地割取农民的利益。

这种权大于法的观念,是对法治社会的极大破坏,也是对人民权益的极大侵害。

事件的根源在于当地政府试图从荒地变成良田的土地增值中分得一杯羹。

然而,这种坐地起价、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民通过辛勤劳动将荒地改造成良田,付出了巨大的时间、人力和金钱成本,理应享有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

而政府却以公有制为名,强行侵占农民的私有权益,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农民劳动成果的极大不尊重。


开鲁县针对此事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我们期待调查组能够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严惩涉事干部,给农民一个公道。

同时,我们更希望政府能够深刻反思这一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法律教育和监督,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此外,我们还应该看到,这起事件并非个例,类似的权力滥用、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在土地承包、流转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治理之“法”不容权力践踏。

我们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每一名干部都能依法履职、为民服务。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让人民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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